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道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2月27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论证,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鉴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交易标的的前期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4月27日前披露重组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继续停牌,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临-025)。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松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7临-026)。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将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8月25与曾文光、蔡少玲签署了《曾文光、蔡少玲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筹资金12,120万元、募集资金9,000万元收购曾文光、蔡少玲合计持有的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80%股权。2016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贷款。

现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产权清晰、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潮府国用(2007)第01811号、证载使用权面积5478.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潮府国用(2007)第01812号、证载使用权面积836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贷款12,120万元的抵押物(评估总值2,458.91万元),如果公司未能偿还银行本息,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愿意将上述土地按法律法规处置以偿还银行本息。

同意由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产权清晰、合法的:粤房地证字第C5315371-C5315373号(面积合计约19,454.8平方米,正在办理更换为不动产权证,相关信息以新证记载为准)房产作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贷款的抵押物,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由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为抵押房产购买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足额财产保险。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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