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09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5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巧秀女士的通知,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根据陆巧秀女士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 )签订的《 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书》,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陆巧秀应当采取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以及其他方式的相应措施。本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6月2日,陆巧秀将其持有公司的1,700,000 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与浙商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交易业务,作为对前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上述质押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质押是对 2017 年5月15日陆巧秀与浙商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详见公告:2017临-037公告)及2017年5月24日陆巧秀与浙商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详见公告:2017临-048公告)的补充质押,质押期限皆自 2017年 6 月2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截止目前,陆巧秀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2%;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9,53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44%,占公司总股本的10.83%。

二、 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陆巧秀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陆巧秀女士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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