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23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临-03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道藩先生、陆巧秀女士的通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股权协议转让事项,该事项将导致公司控制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核实,公司股东林道藩先生、陆巧秀女士已于2018年7月22日与相关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达成股份转让意向,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交易对手方: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
(二)拟转让控制权方式:转让部分股份。
(三)拟协议转让股份数量:林道藩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8,7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95%)转让给恒力集团;陆巧秀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728,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96%)转让给恒力集团;上述股东合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37,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91%,具体数量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拟协议转让交易股份价格范围:人民币21.91元/股 。
(五)拟协议转让交易总金额范围:不超过人民币82,004.75万元。
(六)是否涉及有权部门审批:不需要。
(七)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林道藩先生、陆巧秀女士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股权协议转让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拟进行的股份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三、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披露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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